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运行、维护保养制度
一、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的使用与维护实行专职负责制。单人使用的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由操作者负责,多人操作的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实行机台长制,公用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指定专人负责。大型固定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配备专职司机和维护工。各工种岗位必须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、操作规程、交接班制和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维护保养制。
二、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安装、领用时,有关单位必须到机电科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组办理上账手续,凭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组签发的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领取证到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库领取,未经许可严禁白条发放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,夜间或假日处理紧急情况发放的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要在三日内补办手续。
三、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下井前,由机电科专职防爆检查员和管理员、领用单位、检修单位对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进行全面检查(防爆性能,完好状态等),并进行必要的性能试验,对合格品要进行填写“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验收合格证”和“防爆合格证”,三方签字后可下井,否则一律不准下井。
四、大型关键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的安装,领用单位要编制安装规程和安装方案,并有符合说明书要求的正式基础设计和施工图。安装过程中应按指定的施工网络图和有关技术规定实施,并对安装工序质量作全过程的详细记录。
五、主要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(如主提升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、主扇风机及主排水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等)应制定经济合理的运作标准和工作定额,定期进行探伤、精度检查和技术性能测定,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,应及时进行调整和维修,严禁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甩掉安全保护装置、超负荷和带病运转,防止和杜绝跑、冒、滴、漏。
六、使用中的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必须保持完好状态,主要生产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完好率达到90%以上(大型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台台完好),使用率达80%以上,带修率不超过5%,机电事故率不超过1%,防爆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无失爆,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。
七、各种主要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,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。要做到三懂(懂操作规程、懂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性能、懂结构原理)四会(会操作、会保养、会修理、会判断和处理一般故障),不超负荷运行,保持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的完好和防爆性能。对强令司机超负荷、超规范以及不合理使用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的,机电科有权制止,司机有权拒绝。
八、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的运行、维护与保养质量。机电科每月定期对使用单位进行检查,并严格进行考核。对严重损坏或丢失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的单位,要严格按《机电管理奖罚条例》处罚。
九、各单位不准随意拆、卸、割、焊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或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结构,必要时必须经机电科或机电副矿长同意。
十、对于不能整机下井的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,由使用单位制定拆卸方案,经机电科批准后方可拆卸,拆卸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,以防在运输中损坏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,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在拆、卸、运输、安装过程中,要明确责任,防止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损坏或零部件丢失。
十一、矿属各部门使用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的单位无权转借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,如本矿单位需要互相借用,调拨或移交时,必须经机电科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。在与外单位发生借用或调拨时,必须经机电副矿长批准后,方可借调,并办理借调手续。
十二、锅炉、压力容器及特种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、维护和管理,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。
十三、加强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的润滑管理,机电科指定一名副科长专管,根据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要求建立油脂档案,各单位应指定一名技术员对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润滑油脂进行专职管理,严格制定润滑“五定”(定人、定质、定点、定量、定期)制度。主要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要建立润滑油脂卡片和档案,根据扒渣机,矿用挖掘机性能和实际运行情况,合理选择润滑油脂的品种。
十四、供应部门采购油脂必须经过化验,合格后方可使用,严禁使用不合格品。
十五、各单位的润滑油、加油桶必须专桶专用,清洁卫生,分类存放,并标示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