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矿采煤工作面扒渣机配件备用制度
(一)为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、扒渣机配件管理,保证安全生产,根据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(试行)》采煤专业“管理制度”对采煤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(二)必须建立健全支护材料台账,账面要整洁清晰,数字要真实准确,填写要实事求是,做到帐物相符。
(三)采煤工作面的支护材料均应编号管理。支架(柱)入井前必须进行试验,符合检验标准方可入井。
(四)单体支护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 10% 的备用单体液压油缸,地面备用一定数量的液压油缸,液压油缸要保持完好状态,确保完好率达到100%。
(五)备用液压油缸入井前,必须检查其他零部件是否齐全,油缸体有无弯曲、凹陷,液压油缸是否漏液,油嘴斗齿等是否齐全。
(六)备用出渣设备材料扒渣机配件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,不得混用或串用。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液压油缸,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。不再使用的液压油缸必须将液压油全部排出。
(七)所有备用材料配件要存放在不影响运输、行人和通风的地点,不得混放,取用材料时按层搬取,不得乱拿乱扔。严禁用锤、镐等硬物直接敲打、碰击柱体。
(八)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备用液压油缸及其他配件必须出井检修维护。